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开发区)中小学、成校、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06〕37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县推选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安吉县推选浙江省教坛新秀委员会由喻晓鸣任主任,李晓明、王伟平、莫 骄、吴烈强任副主任,王 斌、周关清、汤竞明、蒋亨飞、崔建政、宋荣堂任委员。下设办公室,由崔建政任办公室主任,蔡洪伟、李中伟、姚明飞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吉县教育局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办公室电话:5304246,5304252,5305800。
二、推选范围
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选范围为教龄满5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青年教师。本次推选原则上在湖州市教坛新秀中推选。
三、推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热爱本职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用普通话进行课堂教学。
能博采众长,不断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课程资源。在教学实践中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全新的理念、突出的教育教学实绩,在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努力进行教改实践和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四、推荐名额
我县省教坛新秀推荐上报市名额为4名。各校对照推选范围、推选条件,可择优推荐1—2名。
五、推选办法
1、初评:由学校组织报名、推荐。
2、复评:由县推选委员会组织学科专家组对被推荐者进行综合复评。复评时间确定在4月下旬。
3、县推选委员会根据专家考核情况,确定4名省级教坛新秀推荐对象,经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六、上报材料
1、被推荐者应填写《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5份。
2、被推荐者应提交近两年来发表或撰写的教学论文1篇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3、被推荐者先进事迹材料(一式5份),主要事迹材料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4、材料上报时间:2006年4月20日前上报县推选办公室姚明飞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教师 评优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
安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