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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7-6-23 9:19:46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关于转发《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开发区)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经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商定,现将湖教人[2007]92号《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今年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总体要求、评审推荐范围及条件,严格按湖教人[2007]92号文件执行。

    二、评审推荐办法:今年我县继续采用量化考核评分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量化考核评分详见《安吉县中小学、中专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量化评分办法》。

    三、今年所有要求晋升教师职称(含初级晋升、初定人员)人员,均须参加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安职改办[2007]5号《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及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四、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今年起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含初评)都须提供省人事厅统一换发的专业继续教育证书,对未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当年度不予推荐申报。根据安人才[2007]1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教师系列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近3年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得少于36天,其中公共课每年不得少于2天。

    五、根据市统一规定,今年申报材料中的第一册的一部分、第二、第三册的全部都应上交原件,具体详见附件16《送评材料装订要求》。

六、2007年起,凡在乡镇基层单位(除县城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任教的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作为鼓励加分中的一项。

    七、评审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地点:

    1、评审材料以湖教人[2007]92号文件要求为准。

    2、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中专、小中高、教管中、高级及实验高级职务推荐材料在82前报送;中学高级推荐材料在96前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推荐评审材料(中、初级),按下列时间报送:917,梅溪学区;918,递铺学区;919,杭垓学区;920,孝丰学区;921,天荒坪学区;924,良朋学区;925,安吉高级中学、艺术高级中学;926,昌硕高级中学、孝丰高级中学;927,安吉职教中心、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请各校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到安吉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地址:生态广场科技局4楼,联系电话:50312865031086),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评审收费:仍按2006年标准执行,中学高级资格推荐评审费430/人,中级资格评审费260/人,初级(含初定)资格评审费100/人,请各推荐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结清。

 

 

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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