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吉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安教党〔2008〕9号
转发《中共湖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 2008 年市十佳敬业园丁和市十佳师德楷模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现将 《中共湖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年市十佳敬业园丁和市十佳师德楷模的通知》 (湖教党〔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进行推荐,并在 2008年 6月 30日下午 17:00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子稿用U盘上报。附件: 中共湖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年市十佳敬业园丁和市十佳师德楷模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评选 先进 通知
中共安吉县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发
中共湖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湖教党〔2008〕17号
中共湖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 年
市十佳敬业园丁和市十佳师德楷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激励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方面作出新成绩,市教育局党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 2008 年市十佳敬业园丁和市十佳师德楷模,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十佳敬业园丁评选范围为:从事教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员工,主要是长期工作在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市十佳师德楷模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原则上从历年的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和市优秀德育导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市十佳敬业园丁评选条件是:(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按素质教育的要求,关心学生全面发展;(3)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方面为人师表。(4) 长期在城关镇以外的农村学校任教,爱岗敬业, 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做出突出成绩, 并得到社会、家长、学生公认。
2.市十佳师德楷模评选条件是:(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4)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并得到社会、家长、学生公认。
三、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市十佳敬业园丁和市十佳师德楷模是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充分展现我市新时期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向全体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在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下,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各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评选,将确实优秀的同志选拔出来。推荐出的人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 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保证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真正发挥表彰奖励工作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做好评选推荐人选的同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教职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以此为契机,进行大力宣传,增加工作的有效性。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4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务必于 2008年 7月 3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组织人事处,报送的材料包括:(一)《湖州市 2008年十佳敬业园丁推荐表》(附件 2) 一式 3份。
(二)《湖州市 2008年十佳师德楷模推荐表》(附件 3)一式 3份。
(三)《湖州市 2008年中小学十佳敬业园丁推荐人员一览表》(附件 4)一式 3份及电子稿。
(四)《湖州市 2008年中小学十佳师德楷模推荐人员一览表》(附件 5)一式 3份及电子稿。
(五)先进事迹材料一式 3份及电子稿。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 2000字以上。
提供电子稿可附 U盘或发 E-mail:zengdm888@126.com
(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有关表格也可从“湖州市教育局办公网” (http://www.hzedu.net)下载。
附件:
1. 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湖州市 2008年中小学十佳敬业园丁推荐表
3. 湖州市 2008年中小学十佳师德楷模推荐表
4. 湖州市2008年中小学十佳敬业园丁推荐人员一览表
5. 湖州市2008年中小学十佳师德楷模推荐人员一览表
相关表格下载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