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挂岗位及数量
1、上挂岗位:县教育局科室(主要从事文字工作)
2、上挂人员数量:2名左右
二、选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本县初中或高中在职公办教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好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具有学校中层干部等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录用。
三、选用程序和办法
选用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办法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上交材料,资格审查。2007年8月9日上午10:00前,应聘人员将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的《安吉县教育局公开选用上挂人员报名表》送达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恕不受理。
上交《安吉县教育局公开选用上挂人员报名表》时,请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验审后退回),个人简历各1份。
2、闭卷笔试。应试人员须参加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07年8月10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笔试地点:安吉高级中学。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10名考察人选。县教育局组建考察组,对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其综合素质。
4、确定上挂对象。根据笔试和考察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上挂人选。
上挂时间、待遇等具体事宜,由县教育局与上挂人员所在学校协商解决。
附件:《安吉县教育局公开选用上挂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安吉县教育局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