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根据 《安吉县教师专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安教发〔2007〕62号),为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名师队伍,提升名师层次,培养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教师,经研究,决定实施“安吉县省级名师培养工程” ,推选一批省级名师后备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教师,重点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的教师,适当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二、推荐名额
1、全县共确定三十名省级名师后备人选,实行分层分批培养。
2、在三十名省级名师后备人选中挑选出十名作为第一批重点培养对象。
3、后备人选名额不按比例进行分配,由教师对照条件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原则,严于律已,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言行为师生表率。
2、幼儿园、小学教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业务知识扎实。
3、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绩优良,在本学科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4、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强,学科技能竞赛、论文、课题至少有一次省级获奖或发表。
5、培养、指导教师上有明显成效。
(二)其他条件
1、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班主任或团、队工作成绩显著。
2、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五年及以上的优秀骨干教师,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后,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方面富有特色,取得显著成绩,并继续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使所教学科保持较高水平。
3、教研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十年以上,对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作出显著成绩,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
4、曾获得过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教学明星等市级及以上的与教育教学业务相关的荣誉称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推荐
1、教育思想不端正,滥编滥发复习资料,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
2、热衷第二职业,搞有偿家教的。
3、品行不良,有参与赌博和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四、推选办法
1、坚持自愿原则,实行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乡镇学校经教师申报、学校审核后,由学区统一汇总上报,直属学校(单位)经教师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上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ajrsk@163.com)。
3、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确定 30名后备人选和第一批重点培养对象并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各校(单位)要在教师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2、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安吉县省级名师后备人选申报表》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 。
3、上报时间:2007年 11月 10日前。
附件: 《安吉县省级名师后备人选申报表》 (点击下载)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