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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安吉县教育局研训中心学科兼职导师的通知

日期:2006-3-6 10:56:5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强教科研和教师培训队伍建设,增强教科研和教师培训队伍的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荐、选拔兼职导师。请各校按选拔条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现就推荐、选拔学科教学兼职导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兼职导师的学科、数量、条件:

1、学科:

1)高 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

2)初 中: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音乐、美术

3)小 学: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思品

4)幼儿园:幼儿教育

5)职 教:语文、数学、英语、餐饮、导游、机械、工艺美术

2、数量:每学科12

3、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师德高尚,自觉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

2)团结同志,为人正直,办事公正,责任感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4)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实绩突出;

5)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善于思考、研究能力较强;

6)主动学习教育理论,教育理念先进;思维活跃,进取心强;

7)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人事本专业教学经历的一线教师或学校分管教学的中层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推荐、选拔程序

1、对照条件,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学校每学科限推一名。

2、组织考核:由教育局研训中心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

3、拟录用者,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由研训中心按相关程序聘用。

三、兼职导师的聘期及管理

1、兼职导师实行聘期制,2年为一任期,由研训中心发给聘书,在聘期内经考核表现突出者,可以连任。

2、兼职导师不脱产。所在学校要积极支持兼职导师参加教科研和培训工作。

3、研训中心依据具体的导师考核细则,负责对兼职导师工作的考核、管理,按学年度根据其工作绩效,考核后给予奖励。

四、有关要求

推荐、选拔兼职导师工作拟在20063月底前进行,各校推荐名单请在三月十五日前报研训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5305800

 

注:申报截止日期:310

有意向者到教务处领取申报表。

 

 

 

 

                 安吉县教育局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2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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