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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校作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理事会单位的说明

日期:2007-11-30 10:28:4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我校做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理事会成员单位,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建立合作关系,本校教师向该刊物投递的文章相对于非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投稿者优先发布。欢迎各位教师踊跃投稿。相关注意事项如下,请各位老师留意。

    一、投稿文章要符合相应栏目的主题及字数要求,具体情况可参看每期杂志自行斟酌。

二、投稿文章务必标明本校名称并给以提示。

三、文章发送于邮箱:zjm51652113@126.comzjm51652113@163.com

四、个案及和教案两类文章投稿之前要求撰写专家点评。

五、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网站:http://www.51653112.cn/,可上该网站查看有关情况。

 

另外,《家有考生》杂志社也有专人与本校殷桂海老师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该杂志也欢迎本校老师积极投稿,稿酬丰厚。

《家有考生》征稿要求:指导考生家长辅导学生备考的内容均可投稿,一千字左右0.25元每字。信箱:kaoshengzaixian@163.com.电话:02154891746

 

另有不明事项可联系殷桂海老师(89136)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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