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位置:首页>部门工作>党·工·团>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关于开展昌硕高中第二届文化艺术节“校园歌手”评比的通知

日期:2005-9-15 10:26:08  来源:团委  作者:bigsun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昌硕高中第二届文化艺术节
 “校园歌手”评比的通知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我校学生的声乐水平,同时也为即将组建的“苍石”合唱团选拔成员。校团委将在本月下旬开展“校园歌手”评比暨校对合唱团选拔赛。
    主办:校团委

协办:校学生会文艺部

评比委员会:张喜之、郑彦昉、孙平、张萍、乔梁

评比方法:比赛分初赛和复赛。选手通过初赛,选出十五组节目进入复赛。为了使此次大赛能更有特色、更显示中学生的风采,校团委决定此次大赛增设素质问答题,来提高选手的音乐素质修养,普及音乐知识,与全国的声乐大赛接轨。其中自选歌曲演唱分占98%,又分演唱分、形象分。素质问答分占2%,为保持此次大赛的公正性,其中的素质问答采取现场抽题的方式进行。

本次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曲目必须是内容健康向上的校园歌曲或艺术歌曲。

2、参赛曲目伴奏带(CD)必须由参赛者自备,在比赛当天

下午400前上交至团委,用信封封好。并注明参赛序号、曲目序号。磁带需倒好,注明AB面。

3、参赛对象为高一年级学生。各班参赛选手最多两组,每组不超过4人。注:高二、高三年级音乐特长生、艺术类考生也可参加比赛。

4、各班由文艺委员统计本班参赛选手名单和参赛曲目,统

计表格于21日上午第一节课前上交。

5、比赛时间另定。

6、团委将根据各班报名情况和选手比赛成绩,折合分数加到校红旗团支部和文明班级的评比中。

共青团安吉县

昌硕高级中学委员会

OO五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   “校园歌手”  评比    通知                      

抄送:安吉县团县委、安吉县昌硕高级中学党委、各团总支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上篇新闻:关于第二期业余党校报名的通知
下篇新闻:关于征求对安吉县昌硕高级中学党委和党员意见的函
 
 
Copyright ©2004-2006 Zjcsgz.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吉县昌硕高级中学
浙ICP备05024291号